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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 《立言篇》(求订阅)

  第112章《立言篇》(求订阅)

  装好金身遗蜕,再喝过粥后,精神稍有好转,起码看上去没那么萎靡不振了。

  小倩问:“公子,你今天还去文庙吗?”

  陈晋摇摇头:“今天不去了。”

  接下来好一段日子,都不必再去。

  观想是个漫长的过程,不可能一蹴而就,当有所得,就要缓一缓,吸收消化了再说。

  听到公子不去看文庙了,小倩颇为开心,这几天来,她总是一个人在屋子里,显得孤单。

  她想请公子教自己读书,写字。

  不过现在的陈晋,却没得空闲。

  休息好了,进入泥丸宫,见到老师在扫地。

  苏孝文道:“守恒,那老僧留下一件灰色僧袍,该如何处理?”

  陈晋拿起那件僧衣,掀开来看,看到密密麻麻的字,并非梵文,而是用大乾文字写成的。

  阅读之下,发现这竟是一部释家法门,名曰:《白骨无相大自在法咒》。

  见状,顿时想起《三立经》来,也是记载在衣物上,那皮衣收拾得好好的,正藏在壶天之内。

  “这和尚,涅槃坐化了,还故意留下这法门……”

  陈晋可不认为对方是善意。

  不同流派的传承法门,互相间存在观点之争,形式相差甚远,这就是矛盾,甚至不可调和。

  正所谓:不是东风压倒西风,就是西风压倒东风。

  有个说法,道“红花绿叶白莲藕,三教原本是一家”,那都是洪荒时代的偈语,说的不是一回事。

  好比读书人日常看佛经没甚问题,若看着看着,突然看破红尘,出家为僧去,那他就是遁入空门,换了门庭。

  对于原来的出身,等同于叛变。

  陈晋是建了文庙的人,要是改修佛法,那不得伐山破庙?

  他又不是脑坑。

  所以说老僧留这一手,不管是主观还是无意,皆可视作诱惑动摇。

  其心可诛。

  只是对方已化作灰灰,如被挫骨扬灰了……

  陈晋想要将僧衣毁去,但想了想,并没有动手,而是折叠起来。

  来到文庙门口,开始凝神观想。

  《三立经》的《立功篇》铭刻在悬挂于门额的剑匣上,那《立言篇》呢?

  果不其然,在横匾与楹联的字里行间,他捕捉到了玄奥的口诀秘法。

  理解了后,欣然雀跃。

  这果然是《立言篇》的法门所在。

  只可惜不够完整,但对于陈晋而言,有一篇纲领,就足够他进行研习,然后入门了。

  《立言篇》,顾名思义,与“语言”息息相关。说白了,就是要“文以载道”,写出出色的文章,诗词画作等,然后得到人们的认可,成为传诵经典。

  对于这个条件要求,穿越者表示非常拿手在行,记忆里有大把的现成的知识储备,足以应付的了。

  当然,绝非是当个搬运工就行了的,还得讲究“运用之妙,存乎一心”。

  说来说去,始终离不开心境的陶冶。

  陈晋在泥丸宫中一呆就是大半天,醒过神来,已是日落西山。

  小倩已经差不多做好晚饭了。

  天气炎热,又没得冰箱用,每一顿菜肴,都是现买现做的,倒难为小倩天天去买菜了。

  她会买菜,可不会讨价还价,问多少钱,就给多少钱,被些奸商贩子短斤缺两是不可避免的事。

  这些都是小事,没甚计较的。

  只要不被欺负便好。

  不过以她的情况,等闲市井人们,也欺负不了。

  其实陈晋更担心小倩会不会受到某些刺激,突然发作,把别人欺负了的。

  现在的她,已经好了很多,要是刚从岭南出来的状态,万万不敢让小倩单独一人出入市井人群间,倒不是怕其身上的鬼物娘姆会吃人饮血,而是单纯的发作,便会造成极大的骚乱,从而引得巡捕司来降妖除魔了。

  总而言之,麻烦。

  这麻烦几乎无解,要是把娘姆解决了,那小倩也会死掉。两者已成一体,不可分割。

  陈晋所能做的,就是把不可控的麻烦,变成可控。

  小倩跟在他身边,经受文庙气息的教化熏陶,的确可以让娘姆状况安宁。

  这等于是一种安抚。

  然而这治标不治本,随着小倩年岁成长,体内的娘姆也会成长,到时候,简单的安抚将失去了效果作用。

  好在陈晋而今学了《立言篇》,能勾勒出文气文韵,清心定神,效果更佳。

  相比外界因素,他更希望小倩能自己解决。以前没头绪,现在有了个想法。

  吃过饭后,点起油灯。

  “小倩,你可愿修佛法?”

  “佛法?”

  小倩一愣神,忙道:“我这样子,可修不得。黎村祖训,便是不要与佛门打交道。”

  很简单的事,鬼修进佛门,那不是找不自在吗?

  陈晋淡然道:“其实佛法也分很多种的,我手头上有一部法门,感觉你能学。”

  小倩眨了眨眼睛,迟疑道:“那我试试?”

  “嗯,尝试一下,未尝不可。”

  陈晋当即铺开文房四宝,让小倩磨墨,然后把《白骨无相大自在法咒》默写出来。

  “伱看下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小倩就开始看,谁知没看完一行,头就感觉疼。不是被内容刺激到的,而是根本看不懂,纳闷头疼:“公子,我看不明白。”

  陈晋笑笑,早有预料,干脆一字一句地解说起来。

  小倩很认真地倾听着,她基础浅薄,但不管做起什么事,只要认准了,便会十分认真。

  认真的态度,能弥补许多不足之处。

  况且,她的见识只是受限于出身,其本身的悟性却相当不错的。

  听完陈晋的讲解,小倩对于《白骨无相大自在法咒》有了一定的认识,此部法门并不同于常规的佛经,看“白骨”二字便知道了,其中不少内容,竟牵涉到魔道的练法,正与她的鬼修出身相匹配。

  诚如陈晋所言,此法她能学,如果能学成,把鬼物娘姆转化成白骨无相,那小倩将能脱胎换骨,从而真正摆脱黎村祖辈的诅咒和宿命,再不用担心短寿夭折了。

  此经对她,堪称无价之宝。

  小倩忽而俯身,跪拜在地:“多谢公子赐法,小倩铭刻五内。”

  陈晋笑道:“你父亲把你交给我,那你就是我的人了,对于自己人,我可不会刻薄。”

  听到这话,小倩心里顿时美滋滋的:“公子,那我先去修炼了。”

  “好,有甚不懂的,再来问我。”

  陈晋也回自己房间,开始提笔练字。

  学得《立言篇》,他的日常功课倍增,多了好几项事务,诸如读书写字做文章等,看着不用卖力气,实则费神费力,并不比练剑练功轻松多少。

  接下来,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。

  立言立言,不仅仅是著书立说,核心得要“传扬”出去,广为散播,并达到脍炙人口的地步,这才算把“言语”给“立”住了。

  如果关起门自己写,写完就束之高阁,就算写得妙笔生花,也是无用,等于一叠故纸堆。

  传扬散播的话,就得搞人设,扬名立万才行。

  异史氏曰:频居康了之中,则须发条条可丑;一落孙山之外,则文章处处皆疵。

  说的就是功名加成的要旨。

  在这阶层森然的时代,若是籍籍无名之辈,谁理会你?

  那么,就去扬名立万吧,这没有什么不好的。

  陈晋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端着的人,他一直在各种学习,锐意进取,要立足于这个世界上。

  作为“外来户”,这并不容易,好在得了《三立经》,那就跟着金手指走便是。

  第二天,带上小倩,前往文庙附近的一条大街,继续选购各种笔墨用品。

  由于日常功课,笔墨纸张这些消耗得厉害,每隔几天就得补充一批。

  陈晋本还没觉得什么,可仔细盘算一番,猛地发觉:这样下去,不是办法。

  都说“坐吃山空”,指的是日常吃喝的问题,可要是再加个可以说是“奢侈”的用度呢?

  那不是有矿都得空了。

  在高州府那会,陈晋前所未有的富绰,赞助了顾乐游一笔,然后出岭南,一路花销,再到江州,直接买了宅院,然后就是各种吃喝,以及笔墨耗材等消费。

  而今清点剩余的银票银子,顿时有了危机感。

  按照目前的消费标准,恐怕支撑不到一个月了。

  钱都花到哪去啦?

  陈晋竟又产生了灵魂拷问。

  好吧,其实他自己花钱真得欠缺节制,吃要吃好,喝要喝好,用要用好,极少讨价还价,甚至都懒得货比三家。

  这绝非会过日子的。

  至少不是百姓人家那种过日子的方式。

  不过这倒没有太大的问题,陈晋相信自己,是能赚钱的。他有功名、会武功、还掌握术法,如果这样还挨饿,那真是白活了。

  关键在于,得着手开始做营生赚钱了。

  他自不会学顾乐游,扛着招牌走街串巷当“神棍”,既然学了《立言篇》,就从此间开始。

  “老板,我想刻一方印章,大概需要多少钱?”

  走进一间金石店铺,陈晋问道。

  老板年过花甲,长须皆白,打量他一眼,堆上笑容:“那得看用什么材质,以及请什么样的师傅来雕刻。本店乃是老字号,江州公认的招牌。各种材质皆备,有田黄、鸡血、天山白玉……”

  噼里啪啦一通介绍。

  陈晋听着,发现贵的印章,那价钱简直离谱,要几十两之多。

  这甚至还不是最贵的。

  文艺界的玩意,真是玩得高端。

  店里又来客了,是一群儒生,无巧不成书,“熟人”。

  “陈公子,咱们又见面了。”

  一身男装的程艾笑语盈盈:“你是要刻印章吗?”

  陈晋点点头:“是的。”

  伸手不打笑脸人,基本的礼仪还得有。

  程艾又问:“看中了哪款?”

  陈晋道:“看中的多,可买不起。”

  闻言,程艾不禁张大了小嘴。在她印象里,男人都是好面子的,就算买不起,也会找个借口搪塞过去,哪有这般直接承认的?

  “嘿,既然买不起,何苦来看?”

  那程明特意来打脸了。

  陈晋淡然道:“我来店里看,也许能学点雕刻手艺,然后自己找块石头雕刻成章,也就不用买了。”

  “自己刻?”

  程明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,同行几个儒生皆笑。

  其实自己铭刻印章并不罕见,一些出身贫寒的士子,用不起好料,于是自己前往山川处,寻觅适合的石头,然后拿回来雕刻。不过那石头自然好不到哪里去,至于雕工,更是马虎,最后出来的品质可想而知,粗糙得很。

  在程明他们看来,陈晋穷酸倒没什么,但穷酸得又表现出清高,这就招人厌烦了。

  听到这刺耳的笑声,小倩心头涌起怒气来。

  陈晋立刻察觉到她的异样,连忙伸手按住肩膀,轻轻一拍:“我们走吧。”

  两人离开了店铺,出到外面,小倩道歉道:“公子,我刚才冲动了,差点要发作。”

  陈晋笑道:“些许嘲笑,不值得发怒。最主要的是,店里的那些货色,华而不实,价钱更不值当。”

  小倩乖巧地点点头:“现在冷静下来,我倒觉得他们可笑了。”

  “走吧,顺路去买肉,然后回家吃。吃肉,才是快乐的事。”

  店内,程艾脸色怒道:“哥哥,你无端嘲弄陈公子,岂是君子所为?”

  程明一摊手:“我就是笑了笑,可没说什么。”

  程艾哼一声:“人家陈公子坦荡荡,买不起就说买不起,光明磊落,值得敬佩。倒是你们瞧不起人,枉读了圣贤书。”

  程明嚷道:“我才是你哥哥。”

  “我只论理,不论亲。”

  “妹妹,你不会真看上他了吧?这厮倒是长得一副好皮囊,可没用,就是个穷酸秀才,我可不能把你嫁过去受苦吃累。”

  “你胡说什么?”

  程艾面皮绯红:“不和你说了。”

  转身跑出去,一方面因为羞意,一方面想去找陈晋说话赔个礼,可到了外面,哪里还有影踪?

  回到宅院,解决了晚饭,见天气甚好,陈晋灵机一动,居然又跑出去,没多久回来,手中多了一杆鱼钓。

  然后搬出个小凳子,寻个好地方,坐在江边开始垂钓。

  这就是江景房的妙处之一。

  小倩则回屋修炼《白骨无相大自在法咒》去了。

  天色渐晚,月亮升起来,明月浸江,江景更美。

  不知是水流太急呢,还是诱饵不够香,这许久都没鱼儿上钩。

  他也不急躁,权当修心养性了。钓鱼佬的快乐,总是很简单。

  又过了一阵,咕咕咕声响,水花翻涌,一个巨大的怪头冒了出来。

  对于这怪头,陈晋可不陌生,而今能看得清楚了,确实是个斑驳的鱼头,明显是变异了的,大嘴张合之际,可见一排列锋利的牙齿。

  瞧着稀奇,于是招手叫道:“你好,愿者上钩来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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