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:处女膜3_性福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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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:处女膜3

  3、关于停止区国华同志工作的报告

  (这份文件,由东莞长安的有关部门,有关同志提供。在发表时,做过了适当的删节和技术上的处理。因为如果不这样做,会影响牵连到某些人。同时,也是在为提供者保守秘密,和不会涉及到泄露机密的问题。在此,敬请各位读者原谅。)

  市公安局领导:

  东莞长安公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,自从参加我人民公安工作以来,一向骄傲自大,独断专行。自认为自己曾经在长安日报,还有在外省的刊物上,发表过几篇小文章,就长期目中无领导。

  尤其严重的是,这个人平时假公济私,立场不稳,好恶不分。还做了不道德的插足第三者,引起对方多次前往各级各部门机关告状。并到我们的政法单位闹事,在我们人民公安的队伍中,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

  首先是区国华同志在态度上骄傲自大。譬如说在局里的大小会议上,每当有领导同志做指示,所有同志都在认真地做着笔记。可是区国华同志无论在什么会议上,都是一个字也不做笔记。这不但是对我们公安工作不重视,不热爱,也是对给我们做指示的领导同志,极不尊重的表现。

  其次区国华同在工作上假公济私。在我们派出所里,有一位民警同志的爱人立场不稳,崇洋媚外,贪图富贵,竟然私自跟着一个台湾商人,逃去了香港。区国华同志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,竟然还异想天开当英雄,要只身一人前往香港,去动员她回到我们这位民警同志的身边。

  经同志们多方劝告,说是对于这样一个不热爱自己的祖国,不热爱自己的家庭,不热爱自己丈夫的坏人。我们作为一个光荣的公安战士,是千万不可以这样黑白不分,皂白不辩的。我们要分清楚自己的立场,狠狠批判这种思想,才能够达到教育其他人的目的。

  可是作为一个派出所的负责人,区国华同志置繁忙的工作于不顾,置我们派出所的经费严重不足这个现实于不顾,硬是一个人去了香港。

  其实根据有关群众反映,她一个人前去香港,主要是为了去约会自己当年的初恋情人。就是她那个在很早以前,就偷渡背叛了自己的祖国,逃去了香港的那个恋人。

  我们新中国到了二十一世纪,一个人想要有自己的爱,也是应该的。不过严重的问题是,超过结婚年龄的区国华同志,自己不但不去寻找正当的爱情,却要去当一个可耻的第三者。最让我们对她感到寒心的是,她在充当第三者的那个对象,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。

  据我东莞长安有关人士,和那个坏蛋老婆的反映,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陈本虚。是一个披着作家的外衣,多次调戏和玩弄妇女的坏分子。

  他的老婆宋文革,曾经多次到我们市长的办公室,市宣传部,市信访办公室,市妇女联合会,镇长办公室,镇宣传部,镇信访办公室,镇妇女联合会,市公安局,镇公安分局,长安街派出所,强烈地反映了她的丈夫陈本虚,强奸了自己的女朋友,调戏过单位的打字员,猥亵了女医生的情况。

  并要求我们派出所的同志,配合她深夜前去自己家里抓奸。

  面对着如此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,我们的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,不但不为受害的老百姓服务,相反,还狠狠地对人家被害人说:照你这样满世界的说,你的爱人陈本虚,一下子强奸了这个;一会儿又调戏了那个;这不都成了一个即使枪毙十次、八次,也不能够平民愤的大坏人了吗?

  既然是这样,那你还要拖住他这个大坏蛋不放,不同他这个大坏蛋离婚做什么呢?你还不如趁早和他离了婚,自己去找一个更好的男人,那不是更好吗?到时候再让我们人民政府来枪毙了他,那你不是就很开心了吗?

  这番话,我们听起来不知道是好心,还是恶意。反正是说得人家被害人一肚子的委屈。直到最后被害人才终于发现,我们的这个区国华同志,早就和自己的老公陈本虚勾勾搭搭的了。她还把别人的女儿,骗到家里,和自己在一起过日子。

  后来宋文革同志大闹到我们东莞长安派出所,破坏了我们人民警察的美好形象,我们这才发现这件事情的真像。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来说,是非常耻辱的事,也是严重破坏我人民公安形象的大事件。

  根据上述情况,我们特此向你们报告。我们要求本着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的目的,我们在此郑重建议:先让东莞长安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马上停职,以便进行自我反省。请求上级领导,再根据案件的线索,着手进行调查,视调查的结果,和区国华同志在停职反省中的表现,再给予区国华同志一定的处分。

  以上报告当否,敬请批示。

  致以革命敬礼!

  附:革命同志们检举信

  东莞长安公安分局

  四月二十六日

  东莞市公安局批复:

  原则上,同意长安分局的意见。从你们所反映区国华同志的种种错误行为,还有革命同志们的检举信看来,区国华同志的错误,应该说是相当严重的。

  对于这个问题,我们一定要本着宁枉勿纵。一定不要再产生不良的影响,一定把这种恶劣的事件,消灭在萌芽状态,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。

  你们同时坚决要注意,这件事情如果处理得不好,就将会破坏我们东莞市全体人民公安干警,经过多少年来树立起来的光辉形象。你们要立即下掉她的武器,停止她的一切工作,让她立即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。

  当然我们也要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,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,并观察她反省的态度,并经我们认真调查完毕,再作适当处分。

  二十六日下午五点三分

  3、关于停止区国华同志工作的报告

  (这份文件,由东莞长安的有关部门,有关同志提供。在发表时,做过了适当的删节和技术上的处理。因为如果不这样做,会影响牵连到某些人。同时,也是在为提供者保守秘密,和不会涉及到泄露机密的问题。在此,敬请各位读者原谅。)

  市公安局领导:

  东莞长安公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,自从参加我人民公安工作以来,一向骄傲自大,独断专行。自认为自己曾经在长安日报,还有在外省的刊物上,发表过几篇小文章,就长期目中无领导。

  尤其严重的是,这个人平时假公济私,立场不稳,好恶不分。还做了不道德的插足第三者,引起对方多次前往各级各部门机关告状。并到我们的政法单位闹事,在我们人民公安的队伍中,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

  首先是区国华同志在态度上骄傲自大。譬如说在局里的大小会议上,每当有领导同志做指示,所有同志都在认真地做着笔记。可是区国华同志无论在什么会议上,都是一个字也不做笔记。这不但是对我们公安工作不重视,不热爱,也是对给我们做指示的领导同志,极不尊重的表现。

  其次区国华同在工作上假公济私。在我们派出所里,有一位民警同志的爱人立场不稳,崇洋媚外,贪图富贵,竟然私自跟着一个台湾商人,逃去了香港。区国华同志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,竟然还异想天开当英雄,要只身一人前往香港,去动员她回到我们这位民警同志的身边。

  经同志们多方劝告,说是对于这样一个不热爱自己的祖国,不热爱自己的家庭,不热爱自己丈夫的坏人。我们作为一个光荣的公安战士,是千万不可以这样黑白不分,皂白不辩的。我们要分清楚自己的立场,狠狠批判这种思想,才能够达到教育其他人的目的。

  可是作为一个派出所的负责人,区国华同志置繁忙的工作于不顾,置我们派出所的经费严重不足这个现实于不顾,硬是一个人去了香港。

  其实根据有关群众反映,她一个人前去香港,主要是为了去约会自己当年的初恋情人。就是她那个在很早以前,就偷渡背叛了自己的祖国,逃去了香港的那个恋人。

  我们新中国到了二十一世纪,一个人想要有自己的爱,也是应该的。不过严重的问题是,超过结婚年龄的区国华同志,自己不但不去寻找正当的爱情,却要去当一个可耻的第三者。最让我们对她感到寒心的是,她在充当第三者的那个对象,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。

  据我东莞长安有关人士,和那个坏蛋老婆的反映,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陈本虚。是一个披着作家的外衣,多次调戏和玩弄妇女的坏分子。

  他的老婆宋文革,曾经多次到我们市长的办公室,市宣传部,市信访办公室,市妇女联合会,镇长办公室,镇宣传部,镇信访办公室,镇妇女联合会,市公安局,镇公安分局,长安街派出所,强烈地反映了她的丈夫陈本虚,强奸了自己的女朋友,调戏过单位的打字员,猥亵了女医生的情况。

  并要求我们派出所的同志,配合她深夜前去自己家里抓奸。

  面对着如此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,我们的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,不但不为受害的老百姓服务,相反,还狠狠地对人家被害人说:照你这样满世界的说,你的爱人陈本虚,一下子强奸了这个;一会儿又调戏了那个;这不都成了一个即使枪毙十次、八次,也不能够平民愤的大坏人了吗?

  既然是这样,那你还要拖住他这个大坏蛋不放,不同他这个大坏蛋离婚做什么呢?你还不如趁早和他离了婚,自己去找一个更好的男人,那不是更好吗?到时候再让我们人民政府来枪毙了他,那你不是就很开心了吗?

  这番话,我们听起来不知道是好心,还是恶意。反正是说得人家被害人一肚子的委屈。直到最后被害人才终于发现,我们的这个区国华同志,早就和自己的老公陈本虚勾勾搭搭的了。她还把别人的女儿,骗到家里,和自己在一起过日子。

  后来宋文革同志大闹到我们东莞长安派出所,破坏了我们人民警察的美好形象,我们这才发现这件事情的真像。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来说,是非常耻辱的事,也是严重破坏我人民公安形象的大事件。

  根据上述情况,我们特此向你们报告。我们要求本着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的目的,我们在此郑重建议:先让东莞长安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马上停职,以便进行自我反省。请求上级领导,再根据案件的线索,着手进行调查,视调查的结果,和区国华同志在停职反省中的表现,再给予区国华同志一定的处分。

  以上报告当否,敬请批示。

  致以革命敬礼!

  附:革命同志们检举信

  东莞长安公安分局

  四月二十六日

  东莞市公安局批复:

  原则上,同意长安分局的意见。从你们所反映区国华同志的种种错误行为,还有革命同志们的检举信看来,区国华同志的错误,应该说是相当严重的。

  对于这个问题,我们一定要本着宁枉勿纵。一定不要再产生不良的影响,一定把这种恶劣的事件,消灭在萌芽状态,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。

  你们同时坚决要注意,这件事情如果处理得不好,就将会破坏我们东莞市全体人民公安干警,经过多少年来树立起来的光辉形象。你们要立即下掉她的武器,停止她的一切工作,让她立即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。

  当然我们也要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,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,并观察她反省的态度,并经我们认真调查完毕,再作适当处分。

  二十六日下午五点三分

  3、关于停止区国华同志工作的报告

  (这份文件,由东莞长安的有关部门,有关同志提供。在发表时,做过了适当的删节和技术上的处理。因为如果不这样做,会影响牵连到某些人。同时,也是在为提供者保守秘密,和不会涉及到泄露机密的问题。在此,敬请各位读者原谅。)

  市公安局领导:

  东莞长安公安分局长安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,自从参加我人民公安工作以来,一向骄傲自大,独断专行。自认为自己曾经在长安日报,还有在外省的刊物上,发表过几篇小文章,就长期目中无领导。

  尤其严重的是,这个人平时假公济私,立场不稳,好恶不分。还做了不道德的插足第三者,引起对方多次前往各级各部门机关告状。并到我们的政法单位闹事,在我们人民公安的队伍中,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

  首先是区国华同志在态度上骄傲自大。譬如说在局里的大小会议上,每当有领导同志做指示,所有同志都在认真地做着笔记。可是区国华同志无论在什么会议上,都是一个字也不做笔记。这不但是对我们公安工作不重视,不热爱,也是对给我们做指示的领导同志,极不尊重的表现。

  其次区国华同在工作上假公济私。在我们派出所里,有一位民警同志的爱人立场不稳,崇洋媚外,贪图富贵,竟然私自跟着一个台湾商人,逃去了香港。区国华同志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,竟然还异想天开当英雄,要只身一人前往香港,去动员她回到我们这位民警同志的身边。

  经同志们多方劝告,说是对于这样一个不热爱自己的祖国,不热爱自己的家庭,不热爱自己丈夫的坏人。我们作为一个光荣的公安战士,是千万不可以这样黑白不分,皂白不辩的。我们要分清楚自己的立场,狠狠批判这种思想,才能够达到教育其他人的目的。

  可是作为一个派出所的负责人,区国华同志置繁忙的工作于不顾,置我们派出所的经费严重不足这个现实于不顾,硬是一个人去了香港。

  其实根据有关群众反映,她一个人前去香港,主要是为了去约会自己当年的初恋情人。就是她那个在很早以前,就偷渡背叛了自己的祖国,逃去了香港的那个恋人。

  我们新中国到了二十一世纪,一个人想要有自己的爱,也是应该的。不过严重的问题是,超过结婚年龄的区国华同志,自己不但不去寻找正当的爱情,却要去当一个可耻的第三者。最让我们对她感到寒心的是,她在充当第三者的那个对象,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。

  据我东莞长安有关人士,和那个坏蛋老婆的反映,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陈本虚。是一个披着作家的外衣,多次调戏和玩弄妇女的坏分子。

  他的老婆宋文革,曾经多次到我们市长的办公室,市宣传部,市信访办公室,市妇女联合会,镇长办公室,镇宣传部,镇信访办公室,镇妇女联合会,市公安局,镇公安分局,长安街派出所,强烈地反映了她的丈夫陈本虚,强奸了自己的女朋友,调戏过单位的打字员,猥亵了女医生的情况。

  并要求我们派出所的同志,配合她深夜前去自己家里抓奸。

  面对着如此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,我们的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,不但不为受害的老百姓服务,相反,还狠狠地对人家被害人说:照你这样满世界的说,你的爱人陈本虚,一下子强奸了这个;一会儿又调戏了那个;这不都成了一个即使枪毙十次、八次,也不能够平民愤的大坏人了吗?

  既然是这样,那你还要拖住他这个大坏蛋不放,不同他这个大坏蛋离婚做什么呢?你还不如趁早和他离了婚,自己去找一个更好的男人,那不是更好吗?到时候再让我们人民政府来枪毙了他,那你不是就很开心了吗?

  这番话,我们听起来不知道是好心,还是恶意。反正是说得人家被害人一肚子的委屈。直到最后被害人才终于发现,我们的这个区国华同志,早就和自己的老公陈本虚勾勾搭搭的了。她还把别人的女儿,骗到家里,和自己在一起过日子。

  后来宋文革同志大闹到我们东莞长安派出所,破坏了我们人民警察的美好形象,我们这才发现这件事情的真像。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来说,是非常耻辱的事,也是严重破坏我人民公安形象的大事件。

  根据上述情况,我们特此向你们报告。我们要求本着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的目的,我们在此郑重建议:先让东莞长安派出所所长区国华同志马上停职,以便进行自我反省。请求上级领导,再根据案件的线索,着手进行调查,视调查的结果,和区国华同志在停职反省中的表现,再给予区国华同志一定的处分。

  以上报告当否,敬请批示。

  致以革命敬礼!

  附:革命同志们检举信

  东莞长安公安分局

  四月二十六日

  东莞市公安局批复:

  原则上,同意长安分局的意见。从你们所反映区国华同志的种种错误行为,还有革命同志们的检举信看来,区国华同志的错误,应该说是相当严重的。

  对于这个问题,我们一定要本着宁枉勿纵。一定不要再产生不良的影响,一定把这种恶劣的事件,消灭在萌芽状态,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。

  你们同时坚决要注意,这件事情如果处理得不好,就将会破坏我们东莞市全体人民公安干警,经过多少年来树立起来的光辉形象。你们要立即下掉她的武器,停止她的一切工作,让她立即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。

  当然我们也要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,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,并观察她反省的态度,并经我们认真调查完毕,再作适当处分。

  二十六日下午五点三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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